“检察+”铺就法治之路
——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把检察履职融入乡村振兴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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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4年01月11日 第 2 版 )
本报记者冯荣
近年来,吴忠市检察机关锚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任务,秉持“高质高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坚持一体、综合、能动履职,以检察之责、检察之智、检察之力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用真情、用脚步、用汗水挥毫泼墨,书写服务乡村振兴的检察答卷。
2021年,吴忠市检察机关主动将检察履职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大局,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乡村振兴检察行”专项活动,两级检察机关一体推进落实,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既帮助群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又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3年来,吴忠市“乡村振兴检察行”专项行动成效如何?
2023年11月3日,在罗山脚下,吴忠市检察机关“乡村振兴检察行”现场会在这里拉开序幕。
建立罗山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机制,着力从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资源、矿产资源和生态修复维护等方面入手,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4份,清理垃圾100余吨;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五心”品牌检察工作室,坚持把“强化初心引领、坚持匠心办案、注重耐心解惑、突出真心纾困、跟进暖心服务”贯穿到每项工作中……座谈中,大家对检察院乡村振兴工作表示肯定。
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
“感谢检察院帮我申请司法救助金,让我们渡过难关。”近日,领到4.68万元司法救助金的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农民马某花说。
这是吴忠市检察机关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的成果。2021年以来,吴忠市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暨“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53件,向因案返贫、因案致贫的13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1.66万元;出台15条便民利民措施,明确28项“我为群众办实事”任务,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检察产品”。
“以前的黄河沿岸环境和现在真是比不了,你看现在环境多美!”青铜峡市小坝镇居民李有林说。
这样的变化得益于“河长+检察长+警长”制度。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与行政机关河湖治理协作联动,剑指黄河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
2023年4月,盐池县高沙窝镇张记边壕段明长城一处羊只踩踏的脚印,让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晓婷和同事看到后很揪心。该院与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共同对交界处古长城保护进行“回头看”,目前相关问题已全部得到解决。
吴忠市两级检察机关还坚持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实行“刑罚打击+警示教育+生态修复”三位一体模式,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相关单位补植复绿,实现“办理一个案件,修复一片生态”的法律效果,推动乡村生态环境修复。截至目前,共立案审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12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85件,督促恢复耕地59亩,督促补植复绿树木8100余棵,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我对检察机关的解释非常满意,以后不会再上访了……”近日,一名80多岁的上访者在同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会上现场表态。
据了解,该老人对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不服,要求开展检察监督。经商议,法院决定召开简易听证会并邀请律师参与化解。听证会上,各方主要围绕法院生效判决所依法律和程序适用是否合法等问题进行探讨。通过检察人员、律师的耐心讲解,最终马某某表示接受听证结果,当场息诉罢访。
围绕民生民利,助力乡村振兴。结合“为民办实事”活动,深入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依法办理涉及民生民利的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为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等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服务;持续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把司法救助贯穿到检察办案的各个环节,为群众解燃眉之急……近年来,吴忠市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创建“塞上枫桥”品牌,把“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作为检察信访工作的基本要求,以“检心”向党、初心引领、匠心提质、清心修身、凝心聚力“五心”工程为抓手,让强化初心引领、坚持匠心办案、注重耐心解惑、突出真心纾困、跟进暖心服务“五心”理念贯穿控申检察工作始终。开展“首办即息诉、首访即罢访”专项活动,坚持走出“院子”、沉到一线,向基层延伸检察职能,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涉法涉诉信访渠道,共化解信访积案17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2056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