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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务实服务人民担当实干再启新程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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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4年01月09日 第 5 版 )
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对宁夏引黄古灌区沿线进行全面排查,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司法保障。
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小白杨”普法宣讲团走进辖区学校为师生上好“开学第一课”。
利通区人民检察院为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利通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
利通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到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法律宣传活动。 2023年,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在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六届九次全会、利通区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的热潮中,求真务实、担当实干,认真落实利通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共有7个集体受到表彰奖励。
维护安全稳定 以高水平综合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全年共批准逮捕189人,起诉591人。精准打击邪教组织犯罪,起诉18人,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深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坚持打防治并举,向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领域制发19份行业治理检察建议,开展重点领域整治攻坚,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向纵深。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决从严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批捕47人,起诉97人。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严格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57人,做到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全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利通区人民检察院严厉打击影响经济发展的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22件,批捕6人,起诉35人,办理利通区首例涉案企业合规案件。通过“打、防、宣、治”协同推进“反诈人民战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批捕33人,起诉103人,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45.21万元。优化与政法各单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会商机制,增强打击合力。通过“三官一顾问+N”“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开展反诈宣传41场次,营造全民反诈氛围。
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把保障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能动履职,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药品、寄递违禁品、销售伪劣油气等犯罪16人。加强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安全事故调查协作等工作,分别会同公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实地开展工作20余次,双向移送线索6条,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提升辖区物流寄递、园林植物经营、农资农药、医疗药品、牲畜屠宰、企业安全等领域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办理“飞线”充电、占用消防通道等公益诉讼案件24件,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件。与自然资源部门开展“两法衔接”工作中发现,杨某某将未经检疫的188棵携带有害生物美国白蛾的苗木,运输至利通区一住宅小区准备栽种,我们及时监督行政机关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法院对杨某某作出有罪判决,成功办理了自治区首例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件,及时消除重大植物疫情隐患。
全力守护生态环境安全。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服务大局的要事来抓,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2件,服务生态环境集中整治攻坚,助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化“林长+检察长”机制落实,开展“毁林毁草”专项监督活动,监督恢复林地44亩、草原545.31亩。落实《黄河保护法》及深化“河长+检察长+警长”机制,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黄河保护综合治理”等监督活动,监督清除河道及沿岸垃圾10余吨,腾退违规占用耕地5500平方米,治理违法取水自备井300余口,守护黄河秀美安澜。深化“水行政执法+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落实,开展宁夏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专项监督,巡渠1000余公里,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形式,监督拆除危桥11座,封堵排污口112处,拆除违章建筑600余平方米,清退高杆作物3.6万平方米,保障古灌区生态安全,守护历史文化遗产。办理的保护引黄古灌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并被中央电视台报道。
坚持司法为民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全面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利通区人民检察院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捕、诉、监、防、教”一体模式,起诉未成年人52人,附条件不起诉59人,相对不起诉36人,帮教涉案未成年人504人次,家庭教育指导417人次,制发督促监护令266份,对136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零容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48人,起诉69人。多元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协助开展生活安置、复学等社会救助15人,为5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7万元。坚持个案办理和系统治理相结合,针对涉未成年人的“网约房”“电竞酒店”、雇佣童工、烟酒销售、文身治理、控辍保学、监护侵害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2份,推进司法保护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有机融合,提升综合保护水平。扎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优做强“小白杨工作室”品牌,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实现辖区32所学校全覆盖,携同开展家长、校外培训机构从业者、儿童工作者等群体普法教育,携手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办好民生法治实事。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把深入开展“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作为检验主题教育“践行宗旨为民造福”的检察实践,全职能上线开展9个专项和5个配套“小专项”的“1+9+5”监督活动。活动开展以来,聚焦“一老一小”饭桌食品安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件,监督42家“老饭桌”“小饭桌”彻底整改合规,维护“一老一小舌尖上的安全”。聚焦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广泛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走访活动,监督主管部门为未成年人等特殊矫正对象畅通外出绿色通道,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等合法权益。聚焦困难群体,与民政、妇联、残联、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强化合作,筛选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被害人2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6.5万元,纾解受困群体燃眉之急,做精做细做好传递司法温度的“民心工程”。
创新履职推进信访矛盾纠纷法治化治理。利通区人民检察院结合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深化完善“首办即息诉首访即罢访”专项活动,优化“1+5+N”检察服务模式。通过日常接访、全部检察官轮流坐班接访、业务部门巡回接访、检察长定期接访、检律协作联合接访、带案下访等多元“N+”接访模式,接待来访群众126人,接受群众信访事项168件。首次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对争议较大案件开展公开听证15次,息诉罢访率为92%。在利通区金星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兰花芬芳志愿服务中心挂牌设立“五心”检察工作室,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宣讲等法治宣讲活动18场次,受众800余人。
数字检察赋能 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刑事检察监督质效持续向优。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协同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推进和公安机关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组织检察官“定期驻点”和“机动介入”结合开展工作,全过程监督侦查活动188件次,监督立案33件,监督撤案71件,纠正漏捕9人,纠正漏诉26人,规范侦查活动。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和抗诉等手段,提出审判活动书面监督意见8次,全部被采纳,进一步规范审判活动,提出书面监督意见92次。
民事检察监督精准性不断提高。利通区人民检察院高质效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83件,其中,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5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6件,提出监督意见56件。聚焦民工欠薪多发领域,支持民事起诉21件。聚焦虚假诉讼,对民间借贷、以物抵债、追索劳动报酬等领域民事案件进行重点审查,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一名青年干警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人才库,代表宁夏参加全国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两名干警和一个办案团队分别荣获“办案能手”和“优秀办案团队”荣誉称号。
行政检察监督力度日益加强。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0件。行政诉讼生效裁判案件5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9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0件,社会治理类行政监督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等监督意见24件。成功化解行政争议5件,挽回当事人经济损失90余万元,督促相关单位拆除违法建筑100余平方米,拆除违法修建道路50余平方米。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件,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水平稳步提升。利通区人民检察院高质效办理“4+10”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7件,召开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17件,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24件。与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建立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协作配合机制,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合制定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发挥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作用的实施方案,组建志愿者团队为公益诉讼办案提供工作支持。高标准建设并挂牌投用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
数字检察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成立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各业务条线工作专班,原创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0个,结合实际应用上级推广模型15个,与相关单位建立数据共享机制11个,获取监督数据12.9万余条。通过数据分析筛查监督线索368条,研判后成案185件。原创的“民间借贷领域利息所得欠缴个人所得税法律监督模型”,在第一届全区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荣获二等奖。
加强自身建设 不断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各类专题学习研讨29次,举办检察人员政治轮训班,引领检察人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四下基层”作为推进主题教育重要抓手,领导班子带头深入社区村组96人次,为民办实事15件,解决群众问题20个,深入查改突出问题12个,切实改出成效。
扎实推进党组织建设。利通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向利通区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6次。坚持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基层党把政治标准放在发展党员工作的首位,选优配强党组织班子。以创建“五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以党建赋能业务为核心,持续深化“五型”模范机关建设,深化“红帆领航、蓝盾护民”党建品牌建设,创建“党建+业务”品牌,同妇联、团委、民政等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共建活动。
扎实推进队伍素能建设。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持续完善“教、学、练、战、赛”一体化岗位练兵模式,全面实施“育苗·塑才”计划,同宁夏大学法学院合作设立实习实践基地,分类推进人员素能培训。稳步推进落实“3331”工程,大力发现使用优秀年轻干部,优化班子结构。11名干警分别荣获“自治区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吴忠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一名青年干警代表宁夏参加全国检察机关第八届“优秀公诉人”竞赛,5篇理论调研文章在市级以上检察业务论坛及征文活动中荣获奖项,队伍建设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建设》刊载。
扎实推进检务公开。利通区人民检察院与利通区人大常委会和利通区政协联合印发《促进利通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的工作办法》,为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和检察听证活动40余次,人民监督员开展司法规范化检查、案件质量评查、公开听证等65件次,主动广泛接受各方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及时发布案件信息905条。
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利通区人民检察院从严治检,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整治。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带头填报29件,占比44.62%。本版文图由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