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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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3年12月28日 第 5 版 )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5万元以上至累计40万元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大额医疗补助支付比例为90%。累计支付40万元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补助支付70%,上不封顶。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一个自然年度内报销大病费用时,个人承担9500元以上,可以享受大病保险“二次”分段报销。比例60%—70%。特困人员(含孤儿)、低保对象(含高龄低收入老人)和返贫致贫人口大病起付线降低至3000元,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医疗救助:具有自治区户籍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可以申请获得医疗救助。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不设救助起付标准,分别按照100%、80%的比例给予基本救助,年度救助限额5万元;对规范转诊的,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年度累计剩余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仍超过3000元以上的费用,给予70%的倾斜救助,年度倾斜救助限额为11万元。低保边缘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起付标准分别为3000元、7000元,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负担部分按照70%、6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16万元。
  吴忠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