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食品类)典型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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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3年12月14日 第 4 版 )
典型案例一: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查处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2年11月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委托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对某公司销售的孜然牛肉味手工辣条(调味面制品)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Q/FHCS0001S—2020《麻辣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75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查处某商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3年4月3日,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利通区某商行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门口货架上摆放有“绿箭”无糖薄荷糖11盒、店内第二组货架第二层摆放的伊麦尔面包2袋,两种预包装食品均超过保质期限,货值金额47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超过食品保质期预包装食品13(盒/袋),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