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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医保 为民服务(十七)
医保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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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3年12月13日 第 4 版 )
医保基金筹集:居民年度缴费350元,财政补助610元。职工单位按月工资8.8%缴纳(包括生育保险0.8%)、个人缴纳2%。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二级以上重度残疾、无职工医保的离休干部遗孀个人不缴费。重点优抚对象、高龄低收入人员、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人员财政补助个人缴纳70元。三级中度残疾人个人缴纳100元,未纳入监测的已脱贫人口个人缴纳170元。灵活就业人员按个人申报工资的10%一次性缴纳。到达退休年龄,男职工缴纳30年、女职工25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
吴忠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