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亮:在办案中寻求真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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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3年12月07日 第 7 版 )

    12月4日,王晓亮检察官正在梳理案卷资料。

   王晓亮是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先后荣获全区十佳优秀公诉人等荣誉,2021年1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人才库成员。
   在检察岗位上,王晓亮慎重对待每一起案件,不因案情简单而掉以轻心,也不因案件疑难复杂而畏难。作为宁夏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成员,他始终坚守在扫黑除恶一线,承办涉恶及“村霸”案件4件41人,主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件23人,办理“保护伞”案件2件6人,办理当地涉恶案件周某某等3人涉恶一案,经公诉,取得诉判一致的法律效果。
   在接手办理杨某某等人一案时,案件仅起诉3名被告人,后经王晓亮多次引导侦查,最终依法追加起诉10人。在出庭支持公诉的金某某等12人涉恶案时,王晓亮充分运用认罪认罚制度,使7名被告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办理马某等人一案时,王晓亮以引导侦查提纲等方式,督促、引导公安机关追查漏罪、漏犯,向恶势力犯罪集团、黑社会性质组织方向进行侦查,促使吴忠市公安局以涉黑案件成立专案组提级侦办,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对涉黑案件22名被告人作出的有罪判决。王晓亮还全程参与办理了卢某某等5人徇私枉法、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吴忠市首例“保护伞”督办案件。在王晓亮的努力下,被告人均被法院判处实刑。
  王晓亮还是一个善于思考的人,工作之余,他积极围绕检察实务,对附条件量刑建议等工作进行探索,撰写调研文章。其中,《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局限与扩张》被评为首届全区未检业务竞赛优秀论文,《强化量刑监督的思考》《附条件量刑建议初探》分别被《宁夏检察机关首届刑事诉讼监督(公诉)研讨会论文集》《新时期政法工作理论创新与实践》收录,《盗窃案罚金刑适用的方法论评析》一文在《中国检察官》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