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磋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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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3年11月24日 第 2 版 )

  
  本报讯 (记者马一萍)近日,我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磋商成功,案件赔偿金额达180万元。
  今年4月21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接到“同心县河西镇旱天岭村有一生产染料的加工厂将2万方废水填埋至地下”的投诉后,立即指派执法人员进行排查,通过高清观测卫星、无人机航拍定位,发现同心县某专业合作社内有疑似生产染料的小作坊。经查,该作坊用于生产染料“红52”,未办理环保手续,也未建设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红色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利用暗管排放至厂区内自挖土坑,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为消除环境风险,吴忠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应急处理,及时组织转移处置固体废物。
  经进一步调查鉴定,该案属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因涉嫌犯罪,吴忠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目前,涉案嫌疑人已被刑拘。
  11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吴忠市人民政府指定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具体工作的负责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会上,由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对本案查处情况、环境违法事实、损害情况、赔偿内容(包括评估费、应急处置费、危险废物处置费等)作说明,各参会单位对该环境污染行为造成的环境损害及赔偿内容、法律依据发表意见。赔偿义务人充分认识到环境违法行为的严重性,愿意承担其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责任,该案磋商成功。
  本案是吴忠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为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将在总结本案经验的基础上,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成为社会共识,倒逼企业守法经营,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