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从公司调岗被开除能否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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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3年11月23日 第 4 版 )

  
  吴忠市总工会:
  我叫小周,是一家化妆品销售公司的员工,2022年3月入职,并与公司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月工资8000元。2023年4月,我接到公司调岗通知书,因为B商厦店面扩大,需要增加工作人员,所以要把我从A商厦调整到B商厦工作,工资待遇、工作内容等都不变。但因为我之前和B商厦的销售员发生过矛盾,所以不想去那边工作,就一直待在A商厦继续上班。之后,公司给我下了书面调岗通知书和催岗通知书,我都没有理会。过了1个月,公司突然给我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我想问一下,公司的做法合法吗?我能否起诉公司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周女士你好,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你无法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首先,用人单位作为独立的经营主体,其拥有独立、自主的用工权,简单来讲就是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调整组织结构和业务框架,并据此调整员工的工作内容、职责、岗位等。根据你所描述的信息来看,公司因为B商厦店面扩充需要更多人手参与经营,实际上就是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对员工进行岗位调整。在调整过程中,公司也未改变你的工作内容、职责等,更没有降低你的薪酬。因此,公司的调岗行为具备合理性,你应当服从公司的安排。
  其次,因你拒不前往新岗位上班,公司在向你下达正式书面调岗通知书和催岗通知书并经过合理期间后,是可以对你的行为按照旷工进行处理的,而旷工行为通常都会被写入公司章程或员工手册,此时,你的行为实际上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依据该法四十六条之规定拒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此外,因公司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存在支付赔偿金之可能。
  吴忠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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