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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人民检察院传递司法温度助弃婴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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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3年11月10日 第 6 版 )
本报讯 (通讯员王燕裴沛)“把孩子遗弃的时候我的心里很难受,是我一时糊涂,今后我和孩子爸爸一定会好好抚养他长大。”日前,马某某接过不起诉决定书,受到检察机关的训诫后说道。
未婚先育的马某某因无力独自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又因家人反对其与孩子生父结婚,不敢向家人求助,无奈之下忍痛将出生不到一周的男婴遗弃在医院门诊楼道长椅上。医院的医护人员发现后立即报案,经过公安机关侦查,认为马某某构成遗弃罪,移送至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发后,利通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同时依托“一站式”办案与救助机制,会同妇联、社工及时对马某某进行普法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马某某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万分悔恨,决定将实情告诉家人和孩子的父亲,并与孩子父亲到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组建起家庭抚养孩子。
因先前的遗弃行为,承办检察官担心马某某后期对孩子的监护仍可能存在风险,为了防止马某某再次逃避监护责任,检察机关对其监护风险进行综合评估,联合妇联等部门成立联合观护小组,和马某某签订观护协议,对马某某开展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和跟踪观护。联合观护小组通过每月探访、定期回访、季度评估等方式,阶段式跟进马某某是否履行监护职责,共同做好督促落实工作,确保“被遗弃的孩子”获得有效监护。
为帮助马某某强化作为一名母亲的法律意识和家庭责任感,在对马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依法对马某某进行训诫,告知其不得遗弃、虐待、非法送养该未成年人,否则将涉嫌遗弃罪,并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同时向马某某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其要切实维护好未成年子女的基本权利,指导其学习家庭教育知识,为孩子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让孩子在温暖幸福的家庭中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