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助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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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3年11月01日 第 4 版 )

    2021年,黄河铁桥维修后。

    2021年,涝池子拦洪库围垦调查。

    2021年,非法排污案现场取证。

    2022年,盗采矿坑恢复治理中。

    2023年,马圈沟侵占沟道鱼池填埋中。

  近年来,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行政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打造黄河流域“流域管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依法治河管水新模式,加大水行政执法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保护河湖沟渠水清岸畅,助推青铜峡市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2019年以来,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黄河干流宁夏段取水工程专项整治行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共受理涉水公益诉讼案件69件。督促行政机关拆除违法建筑17处,封堵排污口35处,清退河滩地8400多亩;清理各类垃圾、粪污481.8吨;收回鱼塘2座1200亩;清理渠道10多公里,收回国有资产16万元。关闭自备井14眼,加装计量设施20个;清理土方6200方、腾退湿地800平方米、清理取缔占用湿地、设施用地堆砂洗砂场3个;搬迁黄河生态园87户149个经营项目。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湖南、湖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对青铜峡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给予充分肯定。
  全力守护黄河安澜。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行动。2018年,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对黄河沿线实地查看、调查取证,针对8家企业以黄河疏浚为名违法采砂、破坏黄河生态环境的行为,通过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并与水务、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执法,解决了8家企业长达7年以黄河疏浚为名的乱采、乱挖问题。共收回河滩地1144亩、恢复平整河堤6.5公里、拆除设备104台、清运渣料14.2万方、拆除违法建筑2800平方米,保护了黄河生态环境和堤防安全。推进“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工作常态化。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实行“联通信息、联动协作、联席会商、联合督查”河湖管理“四联”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工作有机衔接。先后开展沟渠环境联合检查10多次。2019年以来,与水务等部门密切配合,全面摸排和整治黄河流域(青铜峡段)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9件。配合协助行政机关对黄河生态园149个违建项目按期完成搬迁,收回河滩地6910亩。协助环保部门查处了卡子庙矿坑一起跨区域倾倒工业废水污染环境案,使5名被告人受到法律责任追究。深入开展黄河流域(青铜峡段)水环境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对在水源地内存在的畜禽养殖、港菜基地对地下水水质影响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件,通过集中公开宣告送达方式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履职。整治不规范排污养殖场7家,清挖看护沟300多米,拆除排污口35处,让母亲河永远健康。对水利部暗访确定为违法建筑的凤凰岛主题民宿、金沙湾景区金沙会所等违建别墅,跟进行政机关整改情况,所有违建按期拆除。
  构建“林长+检察长”“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联动机制。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与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率先在全区建立“林长+检察长”联动机制,与水务部门建立“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机制,形成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治理、联合执法工作合力,实现责任共担、环境共治、生态共护。与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对各镇场林长制落实情况、林长履职、林草湿地保护等进行督办指导两次,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向该院移送案件线索3件。协同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加强林草湿地资源保护,开展湿地保护宣传,依法严惩非法填埋破坏湿地草原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督促清理填埋湿地垃圾土方2000多方、腾退湿地1400平方米、平整场地3000平方米、清理洗砂场3个。
  合力防治水体污染。对履职中发现的黄河岸边养殖渔场私设暗管从黄河抽水、排污等问题,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配合水务部门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使当事人清理鱼池1200亩,拆除私搭乱建构筑物17处1300多平方米、圈棚10多间。对青四沟、连湖农沟、第一排水沟、汉渠、东干渠、马莲渠等多条沟渠的污水排放、黑臭水体、侵占沟道种植、倾倒垃圾等问题,向相关责任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4件,清理污染沟道3.5公里、沟道种植5.86亩。
  下一步,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把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使命,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提升河岸沿线农村人居环境为主要任务,加大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力度,与公安、法院等部门配合打击破坏水生态和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整顿规范河湖水事秩序,对涉河湖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抓住重点水域,治理难点问题,紧抓诉前磋商、诉后整改以及“回头看”等重点环节,与相关职能部门同向发力,提升河湖管理法治化水平,促进河湖水环境质量改善,大力实施“四水同治”,统筹推进堤防建设、河道整治、滩区治理、生态修复等重大工程,坚决守好生态环境生命线,让黄河水更清、乡村环境更美,使河畅、水清、岸绿的景象进一步显现,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本版文图由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提供